创新和个性本身并不构成对立。但是如果命题人意向在于“在创新中彰显个性,在彰显个性的同时创新”,那么这种意向本身就是可疑的。而一旦提出了“在创新中彰显个性,在彰显个性的同时创新”这种命题,就等于赤裸分割了其与现实逻辑(又或者是文学逻辑)的关系,而勒令其在“作文逻辑”中自娱自乐,但最有趣的是,这条命题本身却是挣扎着向社会现实靠拢的。
况且,引言与阐释联系不大,局促之处昭然若揭,“有话则短,无话则长”本是多么美妙的境界。
不妨说,江苏命题人在高考这场大游戏中,无形而又高调地宣布了一种“他者”规则,并且毫无底线地享受着知识(而不是思维)带来的的自我膨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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